校内各单位:
根据《兰州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校财〔2022〕21号)规定,学校拟开展2024年第二批设备家具资产报废处置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废资产范围
已达到或者超过最低使用年限且无法继续使用的设备家具资产。
二、报废处置流程
(一)报废申请:资产使用人登录资产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提交个人名下设备家具资产报废处置申请。
(二)单位初审:各单位在平台中汇总生成《兰州大学资产处置报告单》,如有单价10万元以上贵重仪器设备,填写《兰州大学贵重仪器设备报废技术鉴定表》(单位填写部分),经单位初步审核同意后,报送报废处置申请材料。
(三)专家鉴定: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会同资产处组织贵重仪器设备专家报废技术鉴定。
(四)审核审批:根据各单位资产报废处置申请,资产处提出审核意见,提交学校有关会议审议。
(五)实物存放:各单位按要求将报废设备实物送至指定地点入库,将报废家具实物尽量集中存放、做好安全保管。
(六)公开处置:按照规定程序处置报废设备家具实物。
三、工作要求
(一)按照“先报批、后处置”的原则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设备家具资产报废处置工作,妥善保管待报废处置资产实物,做到账实相符、安全存放。
(三)各单位在报废处置时如发现可调剂的设备家具资产,应及时主动申报至平台虚拟“公物仓”,面向校内公开调剂,切实做到物尽其用。
(四)各单位报废处置后,对其中仍具有教学、展示意义的仪器设备应及时申请转变用途,充分发挥再利用价值。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4年9月11日前将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申请》及附件《兰州大学资产处置报告单》等材料报至资产处(贵勤楼A508室),电子版发至zichanke@lzu.edu.cn。联系电话:8912825、8912294。
特此通知。
附件:1.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申请
资产处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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