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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资产处成立于2021年10月,是学校的职能部门,正处级建制。资产处下设综合办公室、设备家具管理办公室、土地公房管理办公室、住房公寓管理办公室4个内设机构。资产处的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关于住房改革、土地公房、设备家具类资产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和落实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二)负责学校土地房屋、设备(不含车辆)、家具用具等资产的登记入账、调剂盘活、处置、清查盘点及报告报表等管理服务工作;

(三)负责全校公用房产权产籍管理、基础数据采集与入库、信息清查核实与完善、数据统计与材料上报等工作;

(四)负责统筹各校区空间资源使用,根据学校整体规划落实各单位校区空间布局,牵头组织榆中校区各组团相关学院的整体搬迁工作;

(五)负责全校公用房使用规划以及分配调整方案与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方案的制定、新建项目功能需求征集以及验收交接等工作;

(六)负责学校各类空间资源的盘活,统筹校内会议室、报告厅的共享使用管理及校内科研周转房的调配管理工作;

(七)负责学校房屋出租出借的归口管理,代表学校委托相关单位具体管理房屋出租事项、签订房屋出租出借合同、履行房屋出租出借报批报备手续等工作;

(八)负责学校土地征地、办证、置换、用地性质变更、使用权人变更等工作,实施学校地籍管理,承担或参与调处土地权属纠纷;

(九)负责全校教职工各类住房、集资公寓、地下车位的申购和调配、产权产籍管理和相关服务工作;

(十)负责周转公寓与榆中校区教工公寓租金标准制定、申租、费用收取、使用及日常维修等工作;

(十一)负责全校教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管理工作及各类住房资金预决算工作;

(十二)负责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部分设备资料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负责学校通用设备及家具购置项目的归口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学校设备家具资产管理平台、土地公房管理平台、住房管理等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四)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