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公用房管理,全面掌握学校公用房配置及使用情况,促进各单位公用房有效利用,精准做好信息统计工作,确保2024年公用房有偿使用核算工作顺利实施,决定开展2024年公用房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及方式
全校(城关校区、榆中校区)范围内所有产权或使用权归兰州大学所有,除教工住宅、教工公寓、周转公寓以外的各类用房及附属建筑物。包括教学科研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公共服务用房、后勤保障用房、经营性用房。
本次清查工作主要通过“兰州大学土地公房管理平台”进行,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
二、工作内容
核实本单位使用的公用房净使用面积、房间号、楼层、建筑物、校区、区域位置、使用状况等基础信息;更新、补充、完善房间名称、房间类型、责任人、共同使用人等使用信息。
三、清查基准日
2024年8月31日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本次清查分单位自查、学校审核、整改落实3个阶段。
1.单位自查阶段(2024年9月30日前)
各单位对本单位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登录兰州大学土地公房管理平台(使用说明见附件),核实完善本单位公用房信息。
2.学校审核阶段(2024年10月12日前)
资产处对各单位清查数据进行审核,及时处理清查中出现的问题,对账实不符等情况进行实地核查。
在此期间,学校将结合本年度公用房使用情况检查结果,抽取部分单位进行公用房现场核查,核查主要包括公用房实际用途与填报信息是否一致、公用房使用问题整改是否到位等方面。
3.整改落实阶段(2024年10月20日前)
针对清查中出现的问题,要求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整改,资产处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复查。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公用房清查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并组织实施本单位公用房清查工作。
2.专人负责,确保质量。各单位公房管理员具体负责公用房清查中数据核实、信息更新完善以及结果报送等工作,配合资产处做好审核、单位整改、复查等工作。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真实反映客观事实,不虚报瞒报、不走过场,确保清查数据真实、准确、无遗漏。
3.严明纪律,严肃问责。对于故意虚报瞒报、推诿敷衍以及因工作不力造成公用房资源闲置、未经审批出租、出借等情况的,按照《兰州大学公用房管理办法》处理。
4.严格审核,按时提交。各单位公用房清查数据按学校清查时间要求,并经单位领导审核后在土地公房管理平台中及时提交,并将清查数据保存留底,以便日后查阅。
此次清查工作是学校本年度公用房有偿使用核算工作开展的基础和关键,请各单位按照学校要求认真清查本单位公用房信息,房间信息有误的请及时联系资产处土地公房管理办公室核查修改,清查系统关闭后将无法再对本年度公房数据进行修改,因本单位清查不严对有偿使用造成的损失由本单位负责。
联系人:茹老师、郭老师、车老师
联系电话:8912885 8912826
资产处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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