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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大学资产处成立于2021年10月,是学校的职能部门,正处级建制。资产处下设综合办公室、设备家具管理办公室、土地公房管理办公室、住房公寓管理办公室4个内设机构。资产处的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对住房改革、土地公房、设备(不含车辆)、家具用具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和落实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二)负责学校设备(不含车辆)、家具用具等资产的入账、调拨、处置、盘点及统计等管理服务工作;

 (三)负责学校设备家具类资产的运行保障公物仓、废品仓库及各类管理服务终端设备的运行和维护工作。

 (四)负责全校公用房产权产籍管理、基础数据采集与入库、信息清查核实与完善、管理平台建设与维护、数据统计与材料上报等工作;

 (五)负责全校公用房使用规划以及分配调整方案制定、新建项目功能需求征集以及验收交接等工作,承担学校公用房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以及出租出借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学校土地征地、办证、置换、用地性质变更、使用权人变更等工作,实施学校地籍管理,承担或参与调处土地权属纠纷;

 (七)负责全校教职工各类住房、集资公寓、地下车位的申购和调配、产权产籍管理和相关服务工作;

 (八)负责周转公寓与榆中校区教工公寓租金标准制定、申租、费用收取、使用及日常维修等工作;

 (九)负责制定教职工住房建设计划,协调落实榆中校区教职工住宅建设工作;

 (十)负责全校教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管理工作及各类住房资金预决算工作;

 (十一)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