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编报2022年度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计划的通知》(教财司便函〔2021〕292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度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资产配置计划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内容
编报内容为各单位利用各种资金购置或利用调剂等方式配置通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资产事项,包括实有数、预计年末数、已达年限数、预计处置数、计划配置数、金额及采购计划数等。
二、编报说明
(一)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资产配置标准请严格参照《兰州大学通用行政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管理办法(暂行)》(校资〔2019〕9号,附件1)相关规定填报。
(二)各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资产配置应当遵循资产功能、数量与单位职能相匹配,资产存量与增量相结合,厉行节约、讲求绩效及绿色环保的原则。
(三)各单位应依据批复的资产配置计划,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未纳入配置计划的,不得配置。
三、编报要求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安排专人负责计划编报工作,保证存量资产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充分论证资产配置需求的必要性、可行性,详细说明资产配置的依据和理由,于2021年12月27日上午12:00前将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公章的《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资产配置计划表》(附件2)、《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资产配置计划编报说明》(附件3)报送至我处设备家具管理办公室(贵勤楼A506室),电子版发送至zichanke@lzu.edu.cn。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8912825,联系人:周老师、赵老师。
附件:1.《兰州大学通用行政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管理办法(暂行)》(校资〔2019〕9号)
资产处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