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5年腾退旧房产权过户手续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2 字体大小T|T
相关教职工:
根据2015年《兰州大学教职工公寓及部分腾退旧房集资调配方案》,部分教职工通过校内原有住房等面积置换方式点选了新建集资教工公寓,须办理腾退旧房产权变更手续,将产权过户至学校名下。学校决定近期开展该部分腾退旧房产权过户手续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房屋产权过户数量大、过户流程繁琐,为简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学校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由甘肃聚超不动产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公司)负责该批腾退旧房产权过户手续代办工作。
二、为方便教职工提交产权过户相关资料,住房管理处在一分部和二分部住宅小区设立临时办理点,由代理公司依据房屋产权过户的相关要求,派代办人员收取产权过户相关资料并办理网签手续,代理公司不代收教职工的任何费用。
三、住房管理处和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将电话联系教职工预约提交过户资料,请相关教职工按附件要求和预约时间及时提交相关资料。
四、网签手续办理完毕后,教职工本人和代理公司代办人员将在兰州市房产交易中心共同完成过户程序,根据2015年《兰州大学教职工公寓及部分腾退旧房集资调配方案》,腾退旧房过户税费由教职工和学校各自承担。
五、委托代理公司在产权过户手续办理过程中将严格履行委托代理产权过户合同的有关条款,妥善保管并规范使用教职工个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同时请教职工提交个人身份资料复印件时在空白处注明“仅用于兰州大学房屋产权过户”字样。
六、收取资料时间和地点
(一)2021年3月18日至4月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8:00 (周末正常办理)
地点:兰州大学一分部住宅小区1号楼108室
(二)2021年4月6日至1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8:00 (周末正常办理)
地点:兰州大学二分部住宅小区10号楼108室
若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相关教职工可自行到兰州市城关区通渭路1号兰州市房地产大厦7F—6号甘肃聚超不动产代理有限公司提交相关资料。
七、联系方式
甘肃聚超不动产代理有限公司:张经理 18919861118
庄经理 13919896629
住房管理处:卯老师、兰老师 8912376、8912677
住房管理处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