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防范
1.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
等级 |
装修材料燃烧性能 |
A |
不燃性 |
B1 |
难燃性 |
B2 |
可燃性 |
B3 |
易燃性 |
2.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下表的规定。
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摘要)
建筑物及场所 |
建筑规模、性质 |
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 |
顶棚 |
墙面 |
地面 |
隔断 |
固定家具 |
装饰
织物 |
其他装修装饰材料 |
窗帘 |
帷幕 |
住宅 |
— |
B1 |
B1 |
B1 |
B1 |
B2 |
B2 |
— |
B2 |
3.高层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下表的规定。
高层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摘要)
建筑物及场所 |
建筑规模、性质 |
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 |
顶棚 |
墙面 |
地面 |
隔断 |
固定家具 |
装饰织物 |
其他装修装饰材料 |
窗帘 |
帷幕 |
床罩 |
家具包布 |
住宅 |
— |
A |
B1 |
B1 |
B1 |
B2 |
B1 |
— |
B1 |
B2 |
B1 |
4.装修材料尽可能选择不燃(A级)、难燃(B1级)材料,若选择其他燃烧性能等级的材料应特别注意防火等级要求,所使用材料应严格进行防火处理。
5.对木制装饰装修材料进行防火涂料涂布前应对其表面进行清洁。涂布至少分两次进行,且第二次涂布应在第一次涂布的涂层表干后进行,涂布量应不小于500g/m2。
6.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岩棉、瓷管或玻璃棉等A级材料隔热。当照明灯具或镇流器嵌入可燃装饰装修材料中时,应采取隔热措施予以分隔。
7.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得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
8.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板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得裸露。
9.普通插座上不宜使用单台超过2kw的家用电器;同一回路上同时使用的家用电器总容量不宜超过2km。
10.灶具与燃气管道应有不小于1.00m的安全距离。
11.当开关、插座、照明灯具等电器的高温部位靠近可燃性装饰装修材料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的构造措施。
12.既有住宅未经技术鉴定或原设计单位许可,装饰装修设计不得改变建筑用途和使用环境,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住宅,在无建筑结构安全鉴定时不应进行装饰装修。
1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时,不应在梁、柱、板、墙上开洞或扩大洞口尺寸,不应凿掉钢筋混凝土结构中梁、柱、板、墙的钢筋保护层,不应在预应力楼板上切凿开洞或加建楼梯。
14.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时,不得在梁上、梁下或楼板上增设柱子。
15.施工现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时,必须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可燃物质;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砂箱或其他灭火工具;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
16.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应注意人身安全,防止出现伤害事故。
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
1.在选用装饰装修材料以及选择施工工艺时,应控制有害物质的含量。鼓励选用比国家标准更健康环保的材料,鼓励改进施工工艺。
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不宜大面积采用人造木板及人造木饰面板;不宜大面积采用固定地毯。
3.板材、木地板、内门、门窗套、柜板等应优先选择游离甲醛释放量达到E0级标准的材料,即干燥器值≤0.5mg/L。采购时应查验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无检测报告的不宜采购。
4.住宅室内装修尽可能不用花岗岩。
5.涂饰工程应优先采用绿色环保产品,应选择水性涂料和水性漆,不宜选择油性漆。采购时应选择大品牌厂家生产的正规产品(提供检测报告的产品更可靠)。
6.通风是使室内空气质量达标的重要方法。有条件的最好在装修完后,尽可能长地开窗通风一段时间后入住。冬季室内通风应在中午,不宜在晚上,特别是凌晨,以免温度变化太快导致墙面、瓷砖、家具等变形、开裂。
7.住宅装饰装修后室内空气污染物限值
污染物名称 |
活度、浓度限值 |
氡 |
≤200Bq/m3 |
游离甲醛 |
≤0.08mg/m3 |
苯 |
≤0.09mg/m3 |
氨 |
≤0.2mg/m3 |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 |
≤0.5mg/m3 |
入住前应做室内环境检测,主要是游离甲醛、苯和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特别是游离甲醛。室内环境质量检测不合格严禁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