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陈设品位置
陈设品宜布置在下列位置:
1.视线集中的界面上;
2.视线集中的空间位置;
3.空间的端头;
4.空间的内凹处;
5.空间的空旷处;
6.强调设计意向的位置。
二、水暖
1.用水房间(主要是卫生间)给水管道改造宜向上走,布置在吊顶内,固定在顶棚上,不宜走地面。
2.水暖改造应坚持横平竖直的原则,便于以后安装设备时查找管路位置。
3.冷热水管安装应左热右冷,如遇特殊情况不得不出现左冷右热的情况时,应做出特别标记,给安装设备人员讲清楚。
4.塑料给水管不得与水加热器或热水出水管口直接连接,应设置长度不小于400mm的金属管过渡。
5.当明设的塑料给水立管距灶台边缘小于400mm、距燃气热水器小于200mm时,装饰装修应采取隔热、散热的构造措施。
6.不应封闭暗装排污管、废水管的检修孔和顶棚位置的冷热水阀门的检修孔。
7.塑料排水立管与家用灶具边净距不得小于400mm。
8.卫生器具排水配件应设存水弯,不得重叠存水。
9.排水立管宜采用隔声材料包裹。
三、电气
1.装饰装修设计不宜改变原设计的分户配电箱位置。配电箱底部至装修地面的高度不应低于1.6m。
2.当电源插座底边距地面1.80m及以下时,应选用带安全门的产品。
3.卧室、书房、餐厅、起居室等房间除放置柜子墙面外,长边墙面设置电源插座不宜少于3个,短边墙面设置电源插座不宜少于2个,最短的墙面也应设置1个电源插座,阳台应设置1—2个电源插座。避免跨门、跨墙使用电源。
4.厨房宜预留增添设施、设备的电源插座位置,电源插座距水槽边缘的水平距离宜大于600mm。橱柜内燃气灶下方、水槽下方、采暖系统的分集水器附近应各预留1个电源插座,注意不要被柜体、燃气灶和水槽遮挡;橱柜台面上方宜预留1—2处电源插座,每处宜设置3个独立连体插座,形成排插,底边距地柜台面宜为300mm;水槽上方尽可能不要留电源插座,必需时插座底边应高于水槽400mm,且为防溅水型插座;放置冰箱处预留1个电源插座,底边距装修后地面宜为300mm;燃气热水器应预留1个电源插座,位置依据热水器尺寸、排烟口位置而定;排油烟机侧上方应预留1个电源插座,位置依据烟机尺寸、排气口位置和吊顶高度而定。
5.洗衣机、电热水器、空调和厨房设备宜选用开关型插座。
6.通信系统使用的终端盒、接线盒与配电系统的开关、插座,宜选用同一系列产品;同一室内的电源、电话、电视等插座面板应在同一水平标高上;电源插座底边距地宜为300mm,侧边距放置柜子墙面距离应大于700mm;平开关板底边距地宜为1400mm;开关边缘距门框边缘的距离宜为0.15m—0.20m;卫生间电热水器电源插座底边距装修后地面不宜低于2.30m,排风机及其他电源插座宜安装在3区(喷头半径1.20m—3.60m区域)及以外区域。
7.开关插座安装高度允许偏差
序号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1 |
同一室内同一标高偏差 |
5.0 |
2 |
同一墙面安装偏差 |
2.0 |
3 |
并列安装偏差 |
0.5 |
8.空调电源插座宜靠邻墙边设置。
9.床头柜上方设置电源插座时宜采用独立连体插座,底边距装修后地面宜为700mm,1.80m床床头两侧电源插座内侧边距离宜为2.30m,1.50m床床头两侧电源插座内侧边距离宜为2.00m。
10.配线时,相线与零线的颜色应不同;同一住宅相线(L)颜色应统一,零线(N)宜用蓝色,保护线(PE)必须用黄绿双色线。改线时应坚持横平竖直的原则,便于以后安装设备时查找电线位置。
11.电源线及插座与电视线及插座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500mm。
12.电线与暖气、热水、煤气管之间的平行距离不应小于300mm,交叉距离不应小于100mm。
13.安装电源插座时,面向插座的左侧应接零线(N),右侧应接相线(L),中间上方应接保护地线(PE)。即“左零右火”。
14.相线应经开关控制。连接开关、螺口灯具时,相线应先接开关,开关引出的相线应接在灯中心的端子上,零线应接在螺纹的端子上。
15.导线(含护套线)不得直接敷设在墙体及顶棚的抹灰层、保温层及装饰面板内。严禁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
16.敷设在顶棚内的电气线路,应采用穿金属导管、阻燃的塑料导管、封闭式金属线槽或金属软管的布线方式。吊顶内电线导管不应直接固定在吊顶龙骨上;柔性导管与刚性导管、电器设备、器具连接时,柔性导管两端应使用专用接头,固定应牢固。
17.潮湿部位的配电线路宜采用管壁不小于2mm的阻燃塑料导管或金属导管,明敷的金属导管应做防腐、防潮处理。
18.卫生间电气线路应在顶棚内敷设,并宜设置在给水、排水管上方;不应敷设在卫生间0、1区(喷头半径0.60m以内区域)内,也不宜敷设在2区(喷头半径0.60m—1.20m区域)内。
19.当电气线路与采暖热水管在同一位置时,宜敷设在热水管的下面,并应避免与热水管平行敷设,且与热水管相交处不应有接头。
20.有洗浴设备的卫生间应做局部等电位联结,装饰装修不得拆除或覆盖局部等电位联结端子箱。
21.0、1、2防护区内,不得通过非本区的配电线路,且不得在该区域装设接线盒或设置电源插座(含照明开关)及线路附件。
22.照明开关、电源插座距淋浴间门口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600mm。
23.每套住宅应设置信息配线箱,箱内应预留电源插座。
24.信息配线箱宜嵌墙安装,安装高度宜为0.50m,当与分户配电箱等高度安装时,其间距不应小于5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