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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校内无偿调拨使用公告(2018-1)

发布时间:2018-04-02   字体大小T|T

为加强我校国有资产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能,根据《兰州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校资〔2016〕3号)的有关规定,本着“先调拨,后报废”的原则,学校拟对待报废或闲置但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校内无偿调拨。

本批申请校内无偿调拨的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 数量 存放地点 品牌规格型号 购置日期 现使用单位
二人工作台 2 贵勤楼223号房间 板材隔断 2013年4月 发展规划处

如有使用需求的单位请尽快与我处资产管理科联系。

资产管理科联系人:周老师;

办公地点:贵勤楼337B室;

联系电话:8912825。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O一八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