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国有资产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能,根据《兰州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校资〔2016〕3号)的有关规定,本着“先调拨,后报废”的原则,学校拟对待报废或闲置但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校内无偿调拨。
本批申请校内无偿调拨的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 |
数量 |
存放位置 |
品牌规格型号 |
购置日期 |
现使用单位 |
扶手椅 |
203 |
昆仑堂楼一楼西区大屏幕欣赏室 |
金属塑面 |
2002年12月 |
图书馆 |
如有使用需求的单位请于2018年6月22日下午17:00前与我处资产管理科联系。
资产管理科联系人:赵老师 周老师;
办公地点:贵勤楼337B室;
联系电话:8912825。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O一八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