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查违规出租出借校内各类公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3 字体大小T|T
校内各单位、广大师生: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公寓资源管理,消除校园安全隐患,为师生营造更加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我校师生违规出租出借校内各类公寓的情况进行清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榆中校区教职工公寓,城关校区周转公寓(含青年教职工集体公寓、人才周转公寓);各校区学生公寓(本科生公寓、研究生公寓)、后勤保障部外聘员工公寓。
二、清理内容
对私自将公寓(或床位)出租出借给他人,尤其是出租出借给在校学生及校外人员居住的情况进行清查治理。
三、工作安排
1.存在出租出借公寓(或床位)的师生及后勤外聘员工,从即日起至2018年12月16日请自行终止出租出借行为。教职工若不使用榆中校区教职工公寓、城关校区周转公寓,请到住房管理处(城关校区西区胡杨楼203)办理退房手续。
2.学校成立由住房管理处、后勤保障部、研工部、学工部、保卫部有关工作人员组成的专项清查小组,于2018年12月13日起集中清查违规出租出借校内各类公寓的情况。对逾期拒不纠正、继续违规出租出借公寓(或床位)的师生,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四、监督举报
欢迎广大师生对违规出租出借各类公寓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
(0931)8912677(住房管理处)
(0931)8912209(后勤保障部)
(0931)8914283(研工部)
(0931)5292221(学工部)
举报邮箱:
houqb@lzu.edu.cn(后勤保障部)
ygb@lzu.edu.cn(研工部)
住房管理处后勤保障部 研工部学工部 保卫部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