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各住宅小区楼长、单元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8 字体大小T|T
各住宅小区住户:
为加强学校各住宅小区住户自治管理,密切住户与社区、物业、学校之间的沟通联系,建设秩序良好、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宜居住宅小区,同时为推动成立各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奠定基础,拟在学校各住宅小区推选楼长、单元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楼长、单元长设置
每栋住宅楼设楼长2名,每单元设单元长2名;住户在50户以上的单元设单元长3名。
楼长、单元长义务服务小区楼宇工作,不涉及劳动合同与劳动关系,不领取报酬。
二、楼长、单元长要求
(一)在城关校区西区、东区住宅小区和一分部、二分部、三分部住宅小区长期居住的我校教职工。
(二)热心住宅小区公益事业,能够义务服务小区楼宇工作,乐于为广大住户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号召能力。
三、楼长、单元长主要工作
(一)关心住宅小区建设与管理,积极为住宅小区建设与管理出谋划策。
(二)建立楼宇或单元住户微信群,经常了解和反映住户对物业服务和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统筹部分住宅加装电梯、老旧住宅节能改造等的住户意见,对接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四)参与发起成立所在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
四、楼长、单元长推选方式
采取住户推选、个人自荐和学校工会、离退休处推荐的方式产生楼长、单元长人选,经征求所在楼宇、单元住户意见后最终确定楼长、单元长。
五、推选、自荐联系方式
住宅小区管理,人人有责。请各位住户以主人翁的责任感积极推选,并将推选(或自荐)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所在小区和楼宇单元、所在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于10月30日前发邮件至zzkgy@lzu.edu.cn。亦可电话推选、自荐,联系人:韩斌,联系电话:8912294。
住房管理处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