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教职工个人房屋所有权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26 字体大小T|T
经学校研究,决定近期将已办理完成的教职工个人房屋所有权证发放给教职工本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房屋所有权证发放范围
我校于2006年起开始为教职工办理校内已售房屋所有权证,目前,已有1828套房屋个人所有权证办理完结,另有1098套住房尚未办结,待办理结束后另行发放。
二、发证时间及地点
1.集中发放时间
本部家属区:2013年元月7日-2013年元月8日
二分部家属区:2013年元月9日-2013年元月10日
一分部家属区:2013年元月11日-2013年元月12日(星期六正常办理领取手续)
2.集中办理地点
校本部逸夫科学馆114室。未能在规定时间领取的职工可在其他工作时间到后勤管理处住宅科(贵勤楼116、117室)办理领取手续。
三、相关要求
1.户主本人领取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配偶领取的,须携带结婚证、户口本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户主身份证及复印件。
3.户主去世、由继承人或受赠人领取的,须携带有关法律文书(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赠与声明书或法院判决书)及个人身份证前来办理。
4.除以上情况外不接受委托办理。
5.咨询电话(后勤处住宅科):0931-8912677、8912199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