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国有资产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能,根据《兰州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校资〔2016〕3号)的有关规定,学校拟对待报废或闲置但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校内无偿调拨。
本批申请校内无偿调拨的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 |
固定资产编号 |
存放位置 |
品牌规格型号 |
入账日期 |
原使用单位 |
广播级摄录一体机 |
2006169200 |
一分部 衡山堂 |
松下D913 |
2006年1月 |
历史文化学院 |
如有使用需求的单位请于2020年5月14日上午12:00前与我处资产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8912825。
办公地点:城关校区西区贵勤楼A505室。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5月11日
实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