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会议室、报告厅等公用房管理,推动全校会议室、报告厅共享共用,提高公用房资源使用效率。根据学校要求,由资产处牵头对校内各单位管理和使用的会议室、报告厅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全校各教学科研单位、管理服务部门、实体性科研机构在各校区所管理使用的会议室、报告厅,无论规模大小、调配使用还是委托管理均需报送。
二、报送内容
报送内容按《兰州大学会议室、报告厅信息统计表》(见附件)格式填写,具体内容包括:
(一)基本信息:所在校区、建筑物名称、楼层、房间号、管理模式(单位自用或委托管理)。
(二)规模信息:房间使用面积、座位数。
(三)设施设备配备情况:如多媒体设备(投影仪、音响、电子屏、摄像头等)、网络条件、空调、照明情况等。
以上未列出事项,可在备注栏单独说明。
三、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5年3月26日前,将《兰州大学会议室、报告厅信息统计表》电子版通过邮箱(tdgf@lzu.edu.cn)报送至资产处。
联系人:茹立东
联系电话:8912885
资产处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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