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要求,为全面掌握和真实反映国有资产现状,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各单位应组织年度资产盘点工作。为做好年度资产盘点前期准备工作,现就相关资产信息维护更新工作要求如下。
一、管理责任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校内各单位作为资产使用单位应对国有资产管理承担主体责任,并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责任可查,安全完整、运转高效。
教职工作为资产使用人要切实负起直接管理责任,爱护和使用好名下各类资产,确保安全完整、高效利用。
发生岗位变动应当按规定及时办理资产移交,移交或归还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二、工作内容
各单位资产管理负责人应结合工作实际,安排资产管理员组织和指导本单位教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及时维护、据实更新资产管理平台中相关资产信息。
(一)使用单位
应根据资产在本单位内部设立机构间的变动情况,及时维护更新资产信息中的“使用单位”信息。
(二)使用人
应根据资产的使用人岗位变动情况,及时维护更新资产信息中的“使用人”信息。
(三)存放地
应根据房屋搬迁、资产移动等存放地点的变动情况,及时维护更新资产信息中的“存放地”信息。
(四)使用方向
应根据资产使用方向的变动情况,及时维护更新资产信息中的“使用方向”信息。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资产信息日常维护更新工作,保证资产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经核实如存在资产信息与实际使用情况不符现象,请务必于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本单位相关资产信息的维护更新,为开展年度资产盘点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四、其他
2021年资产盘点工作将另行通知,盘点任务届时将通过资产管理平台下发。
如有问题请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8912825,8912294。
特此通知。
资产处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