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库实行3年滚动规划管理,列入年度预算安排的子活动必须从项目库中选取的要求,学校决定启动2021年度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工作。现将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房屋修缮:为开展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工作所需房屋建筑物的必要维修、加固和改造。
2.设备资料购置:购置教学、实验、实习实践、校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所必需的仪器设备、文献资料(含电子图书及数据库)等。
3.基础设施改造:为保障师生正常学习、工作、生活、人身安全等所需的水电气暖、道路、网络、照明、节能、绿化、消防、安防等基础设施维修改造。
4.建设项目配套工程:重大建设发展项目的装修、装饰、设施配套等辅助设施和配套工程。
二、申报材料
1.《中央级普通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书》。要求做到立项依据充分、实施期限明确、预算需求合理、绩效目标具体。
2.《中央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支出预算明细表》。要求详细罗列项目执行中可能发生的必要费用,做到概算合理、计算有据、数字准确。其中基础设施改造、房屋修缮、建设项目配套工程项目,预算可以列支原材料费、辅助材料费、水电动力费、机械费、人工费、设备购置费、设计费、监理费等(前期调研、检测、咨询等费用不予支持);设备资料购置项目,预算须列明设备名称、数量、单价、型号、规格、参数等(低值、损耗性强的耗材不予支持,房屋修缮、改造等费用不予支持)。
3.《中央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要求写出项目实施的总体目标和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绩效指标,做到目标明确,指标细化、量化。
4.《中央级普通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汇总排序表》。一个单位同一年度申报多项子活动的,请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
5.基础设施改造、房屋修缮、建设项目配套工程项目须同时提交规划设计方案及工程概算书。
6.设备资料购置项目须同时提交专家论证意见和详尽的市场调研。100万元(含)以上的单台仪器设备,须附至少3名以上专家的论证意见,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名。市场调研须提供向3家供货商询价结果的佐证材料原件。
三、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根据教育部要求,所有申请预算的子活动必须纳入项目库,并进行事前评审。子活动申请工作直接关系到项目的预算资金安排,是取得学校改善办学条件项目资金预算的唯一渠道。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结合自身发展规划,认真梳理本单位新建、修缮、改造和设备资料购置等需求,精心组织人员,按时优质地完成申报材料的整理编报工作。
2.科学编制,突出重点。各单位在编制项目申报书时应综合考虑项目现状、实施条件、外部政策环境等实际情况,就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全局性与可行性做好充分、详细的论证和准备,并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排序申报。
3.子活动申报书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建设项目配套工程类、基础设施改造及房屋修缮类、安全防范类、校园信息化建设类子活动需分别经基建处、后勤处、保卫处、网信办审核,设备资料购置类直接报资产处审核)汇总,形成项目申报书、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后,于2018年4月10日前报送资产处项目管理科。申报材料纸质版须经本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电子版请发送至zcc@lzu.edu.cn(邮件命名规则:2021+子活动名称+单位)。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912829
附件:2021年入库通知附件.zip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