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资产管理科科员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能力强,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品行端正,未受党纪或行政处分;
2.热爱资产管理工作,耐心细致,踏实肯干,纪律性强,具有良好精神风貌、高度责任心和主动服务意识;
3.写作能力强,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4.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有财务管理、会计学、资产评估、计算机类、数学类相关专业背景的可优先考虑;
5.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30岁。
三、岗位职责
1.从事资产处置材料的收集、审核、存档和资产实物回收处置相关工作及资产平台处置业务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2.协助完成资产清查、年度盘点等工作;
3.完成交办的其它日常工作。
四、相关待遇
工资标准:按《兰州大学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修订)》(校人〔2019〕91号)文件中相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截止2019年7月14日 。
2.所需材料: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获奖证书或相关材料。
3.报名方式:以上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gzc@lzu.edu.cn。压缩包名称及邮件主题均命名为“姓名+电话+B岗应聘材料”。
符合要求的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回复,收到回复即可参加面试。
(二)面试
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暂定于2019年7月17日上午9:00在兰州大学贵勤楼504进行面试,如有变化提前通知。
(三)见习、体检、考察
面试通过后,选择排名前2名参加见习并考察。
参加见习的应聘人员需到兰州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如体检不合格,依据面试排名递补),见习期一周。
考察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应聘资格复核。核实拟聘人选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条件,确认其报名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2.通过查阅档案或谈话,考察拟聘人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在校学习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通过见习等环节,考察拟聘人选的亲和力、团队协作能力、执行力等。
考察对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察不合格: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2)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包括:触犯刑律、曾受过劳动教养,曾被开除党,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曾受过行政处分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欺骗或误导组织的。
(3)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等其它不宜聘用的情形。
(四)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根据见习实际情况确定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三天,无异议上报学校备案,签订用人合同。
(五)有关说明
被聘用的人员在报到通知单发出后1个星期内须办理正式的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并依据面试排名按程序递补。
联系人:张玉花
联系电话:0931-8912829
兰州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