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公用房管理,全面准确掌握学校公用房配置及使用情况,扎实细致做好信息统计工作,推动公用房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公用房清查工作,本次清查通过“兰州大学土地公房管理平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
全校(城关校区、榆中校区)范围内所有产权或使用权归兰州大学所有,除教工住宅、教工公寓、周转公寓以外的各类用房及附属建筑物。包括教学科研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公共服务用房、后勤服务用房及经营性用房。
二、工作内容
1.核实完善公用房信息。进一步核实公用房净使用面积、房间号、楼层、建筑物、校区、区域位置、使用状况等基础信息,补充完善房间名称、房屋类型、责任人、共同使用人等其它信息。
2.清查整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各级各类人员用房面积标准,核定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及时清理整改超标准用房。
三、清查基准日
2019年9月30日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本次清查分单位自查、学校审核、整改落实3个阶段。
1.单位自查阶段(2019年11月1日-11月10日)
各单位对本单位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登录兰州大学土地公房管理平台(使用说明见附件),核实完善本单位公用房信息、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用房情况等内容。
2.学校审核阶段(2019年11月11日-11月17日)
国有资产管理处对各单位清查数据进行审核,及时处理清查中出现的问题,对账实不符、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等情况进行实地核查。
3.整改落实阶段(2019年11月18日-11月22日)
针对清查中出现的问题,要求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国资处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复查,撰写全校公用房清查与整改报告。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此次清查工作是学校土地公房管理平台运行和公用房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基础和关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党政主要负责人应作为公用房清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协调和实施本单位公用房清查工作。
2.专人负责,确保质量。各单位公房管理员具体负责公用房清查中数据完善、结果报送等工作,配合国资处做好审核、内部整改、复查等工作。如实逐项清查、不留死角,真实反映存在的问题、不虚报瞒报,及时清理整改、不走过场,确保清查数据真实、准确、无遗漏。
3.严格纪律,严肃问责。对于故意虚报瞒报、推诿敷衍以及因工作不力造成公用房管理混乱、账实不符的,学校将暂停办理该单位土地公房相关业务,对核查发现的违规使用房屋予以收回,另行调配使用。
4.及时总结,按时报送。各单位在核查结束后一周内,将系统导出的《XXXX年兰州大学公用房清查表》、《XXXX年兰州大学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查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国资处土地公房管理科(贵勤楼A522室)。
联系电话:8912826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