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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新增固定资产(土地房屋类)配置预算编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8   字体大小T|T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务处《关于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启动2024年新增固定资产(土地房屋类)配置预算编报工作。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和开展新增固定资产配置预算编制工作,仔细检查核对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预算材料。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使用任何资金租用土地、办公用房或业务用房,都必须编制新增固定资产配置预算,经教育部、财政部审批同意后方可租用。未编制新增固定资产配置预算或未获批复同意的,一律不得自行购置租用,特别是使用“双一流”建设引导专项、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及科研经费等更需严格把关。

二、新增固定资产配置相关预算,要结合存量资产编制审核。有规定配备标准的应当按照标准进行配备;没有规定配备标准的应当结合单位履职需要和事业发展需要,从严控制,合理配备。

三、请各单位认真填报《2024年新增租用房屋明细表》(见附件1)、《2024年新增租用土地明细表》(见附件2)、《已租用房屋现状情况表》(见附件3)、《已租用土地现状情况表》(见附件4),并提供新增租用土地房屋的必要性可行性情况说明(500-800字)及有关佐证材料。

请各单位注意以下事项:新增包括“预算年度新增、续租、合同执行期内”三种情况,附件1、附件2中“租用情况”请按实际填写。“预算年度新增”是指新产生的租用事项;“续租”是指以前年度签订合同已到期、预算年度继续租用;“合同执行期内”是指以前年度签订租赁合同有效期内且2024年度需支付租金。

四、新增固定资产(土地房屋类)预算配置隶属于野外台站的由野外台站管理中心汇总,其余由所在单位汇总。

请各单位于2023年7月24日(周一)中午12:00前,将符合上述编制要求,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预算文本(含附表)报送至资产处土地公房管理办公室(贵勤楼A521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tdgf@lzu.edu.cn。逾期未交的单位视为无相关预算配置计划。

 

联系人:陆老师、茹老师;联系电话:8912826、8912885。

 

附件1:2024年新增租用房屋明细表

附件2:2024年新增租用土地明细表

附件3:已租用房屋现状情况表

附件4:已租用土地现状情况表

资产处

2023年7月18日